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系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总部设在全国文明城市安徽省淮北市,集团主要经营产业涉及建材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2022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31亿元,利润6.3亿。根据集团“十四五”发展需要,诚邀新能源领域人才,携手发展新能源产业。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个岗位。
(一)新能源(新材料)主管1名
职责描述:
1.技术管理职位,协助技术研发中心制定集团新能源、新材料发展战略,负责其功能领域内短期及长期的集团决策支持,对集团中长期目标的达成提供技术支持;
2.全面统筹集团新能源、新材料、锂电及电池材料、动力及储能电池、光伏发电、组件开发与管理,拟定新能源规划方案,并组织各项计划的实施;
3.建立并完善新能源、新材料研发体系,产业化转化方法;
4.向集团决策层提供新能源、新材料管理、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建议;
5.了解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及产品市场。
任职要求:
1.应用化工类及新材料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年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研发或企业工作经历;
3.熟悉国家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及相关发展方向,熟悉国家相关的政策;
4.较强的计划性和实施执行的能力;有亲和力,较强的激励、沟通、协调、团队领导能力,责任心、事业心;
5.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新能源(新材料)工程师2名
职责描述:
1.从事新能源、新材料、光伏发电、电池及电极材料、储能系统的技术和设备研究方向;
2.跟踪收集行业最新建设和工艺开发等信息;
3.为集团项目提供工艺方案和工艺路线审查及技术支持等。
任职要求:
1.应用化工类及新材料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年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研发或企业工作经历;
3.熟悉国家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及相关发展方向;
4.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胜任繁重工作;
4.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因违规违纪曾被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上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
7.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电子版(命名“姓名+岗位”,发送至hhsydqb@126.com)。
企业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78号
联系电话:0561-3122573/18156133313
0561-3122268/13966130179
3.报名材料:(1)《报名表》(登录/,从“招贤纳士”栏目下载);(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主要业绩材料等材料电子版;(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审查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3:1的比例,核减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名单经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在集团外网公示。
(三)素质测试。本次招聘的素质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答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专业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实际工作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进入面试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3:1的比例,核减招聘岗位。
(四)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集团外网公示。
(五)考察与体检。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作风情况、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体检由集团统一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出现缺额的,该岗位空缺。
(六)讨论通过。考察、体检合格后,经集团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及录用。拟录用人选在集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予以解聘。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面议,按照“一人一策”的方式确定。
四、组织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在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集团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