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材料公司)为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位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新材料公司主要经营产业水泥混合材、混凝土掺合料、轻质板材、煤矸石轻质骨料产品生产销售,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及设备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推广。现根据发展需要,招聘部分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淮海实业集团内外。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9个岗位(见下表)。淮海实业集团在岗人员参加报名的,其资格条件按照《集团公司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第三、四、五款执行。其他人员报名按以下资格条件执行。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胜任繁重工作;
4.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因违规违纪曾被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上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
7.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有意向者请将报名表、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电子版(电子版压缩,命名“姓名+岗位名称”,发送至519249692@qq.com)。
联系人:关敏 联系电话:15856121119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名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审查后,确认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2:1的比例,核减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在集团公司内外网公告。
(三)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以及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淮海实业集团内外网公告。
(五)考察与体检。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作风情况、廉洁自律等情况。淮海实业集团外部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公司视情况研究是否递补。
(六)讨论通过。考察、体检合格后,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及录用。拟录用人选在淮海实业集团内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予以解聘。
四、薪资待遇
按照新材料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经考核合格,对外合作部部长、供销部部长薪资待遇不低于14万元/年,综合办公室主任、烧结分厂生产副厂长薪资待遇不低于12万元/年,技术主管薪资不低于10万元/年,技术员、财务会计、财务出纳薪资不低于8万元/年,缴纳“五险一金”。
五、组织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材料公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招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